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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轮功”组织指派刘景涛马上去韦华的老家,收集她家人的相关信息。并且告诉大家要统一口径,要把韦华的死亡说成是她自己身体的疾病所致,和“法轮功”没有什么关系。李艳等人做了一个虚假的文字说明发送给境外“法轮功”网站,以此维护“法轮功”的声誉。
人生四十不惑,我现在这个年龄本应当安家立业,孝敬父母。但现实中的我,在误入歧途习练“法轮功”后,因为痴迷“法轮功”迷迷糊糊过了15年扭曲人性的生活,一步步陷入罪恶的深渊。至今我仍然单身,一无所有,但比这些更可怕的是我在“法轮功”的精神控制下犯下的罪孽,让我痛悔终生。
我叫王宇,1971年出生在湖南湘潭农村的一个普通家庭,父母都是很传统、守本分的农民,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家生活。虽然家境不富裕,但是凭着父母勤劳的双手,我们兄妹仍能快乐地成长。父母对我们这些儿女都非常好,很少打骂我们,还经常教导我们为人处世的道理。
农村的生活是比较艰辛的,我从小刻苦学习,期待用知识改变命运。1988年,我考上了江南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市里的柴油机厂从事模具设计工作,工作强度和环境都是比较轻松的。可是没过几年,随着国家经济大环境的变化,我所在的企业经济效益越来越不景气,我迫于无奈而下岗,和单位买断了工龄。经历了这样一段从大喜到大忧的生活,我的内心充满了困惑,对人生感到迷茫。
1997年,我来到广东深圳打工谋生,最初是在深圳横岗镇的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从事手工绘图及模具装配。由于长期从事手工工作,两只手臂经常会有疼痛感,但由于打工收入低,我只是找点药酒擦擦,一直没有去医院检查治疗。1998年底的一天,我路过公司附近的一个公园,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法轮功”练习点,抱着好奇的心态我走近瞧了瞧。这时一个陈姓中年妇女刚好结束练功,见我好奇就向我介绍了习练“法轮功”的好处。当听她说练“法轮功”可以祛病健身和修心养性,我就觉得正好符合自己的需求,也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花了一些钱在她那里买了一本《转法轮》以及一盒练功音乐带,并跟随她学会了练功的几个功法动作。后来,我利用休息时间一边看书,一边习练“法轮功”的功法动作,有时间也会去他们那个练习点集体练功,但大多数时间是在宿舍看书练习。没过多久,国家就规定不准公开习练“法轮功”,练功点的集体练功活动也随之而散了。
鉴于“法轮功”对国家、社会、家庭及个人造成的严重危害,国家于1999年7月22日正式向全国宣布依法取缔“法轮功”的决定。这个合理、合法的决定,对于当时的众多练功者来说是极不可理解的。后来我在电视上看到了“4·25”非法围攻中南海事件,才知道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那时我的想法就像“法轮功”提出的三个无理要求一样,想要有一个练功环境,却没有想到合不合法的问题,这些想法都是源自李洪志的“经文”,那个时候的我已经被“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所蒙骗,已经分不清事情的对错和轻重了,所以当时也就不理解政府为什么禁止练习“法轮功”。
“除魔”不成害人性命
在李洪志自吹自擂的所谓佛家上乘修练大法引诱下,我渐渐成了“法轮功”痴迷者,误以为找到了祛病健身的法宝,多年来坚持练“法轮功”并越陷越深,把李洪志当成神一样顶礼膜拜。因为痴迷“法轮功”做出了许多糊涂事,白白浪费了人生中最宝贵的十几年青春不说,最终还酿成苦果,害人害己。
2001年2月中旬的一天,李新辉(“法轮功”练习者)找到我,告诉我说在他们租住的房子,有一个叫韦华的“法轮功”练习者出现了“着魔”的状态,看我能不能帮助她,使她恢复正常状态。我当时想到既然韦华也是习练“法轮功”的,是同修,我就有这个义务去帮她,于是跟随李新辉一起去了深圳市布吉镇大芬村的一个出租屋。
我进到出租屋,看到韦华一个人坐在床铺上,她眼神看上去有些呆滞,也不和别人说话,偶尔胡言乱语,显得很不正常。旁边守护着的王金银、丘宜香、曾达平、陈恒梅等几个练功者正一筹莫展。我向他们打听韦华为什么会这样,王金银告诉我一个消息:韦华的家婆练“法轮功”多年,身体反而越来越差,上个月不治而亡。韦华与她的家婆关系一向很好,如同母女一般亲近,她可能接受不了家婆练“法轮功”去世这一事实,自从这个月自四川老家返回深圳后,韦华在练习“法轮功”过程中出现了幻觉和幻听,听到有一个声音说李洪志会带她一起去救她已经过世的婆婆,但现实里并没有出现这样的事,结果韦华随后就出现了那种不同于常人的状况。
大家到齐后,你一言我一语商量这事怎么办。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转法轮》上讲过“练功者是不会出现偏差和走火入魔的事情”的。这一说法很快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大家认为韦华可能被“魔”附体了,通过讨论,大家一致决定诵读“法轮功”的“经文”给韦华听,以驱逐附在她身上的所谓“魔”。之后我们一起大声朗读《转法轮》中走火入魔的相关内容,并且播放“法轮功”的音乐给韦华听。在诵读经文和播放音乐持续几个小时后,我看到韦华还是胡言乱语,没有一点好转。
第二天晚上,韦华的丈夫蓝少伟以及他的功友从四川老家赶了过来,看到韦华狂喊乱叫怒骂着“李洪志是恶魔”““法轮功”是害人功”等,蓝少伟、欧杰他们都肯定韦华是被“魔”附体,是“魔”利用韦华来对“法轮功”进行破坏,认为只有把“魔”从她的身体中驱除掉才能彻底解决她的问题。
一方面为了把韦华的“魔”驱除掉,另一方面也是担心韦华的大喊大叫引来左邻右舍的注意,蓝少伟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指使人用绳子捆绑了他老婆,并按住她,然后残暴地用双手和毛巾捂住她的嘴和鼻子,整整折磨了韦华一个晚上,最终致其窒息而亡,造成了影响十分恶劣、震惊中外的“深圳除魔”事件。或许韦华怎么都想不到,她会死在她最亲密的“法轮功”同修、一群追求所谓“真善忍”的人手里。
一群“法轮功”真修弟子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影响下,完全扭曲了人性,丧失了正常的思维观念和理智,不以对自己亲密的功友痛下毒手为耻,反认为这是在帮她除“魔”。直到韦华死亡多时,大家还固执地认为习练“法轮功”的人是不会死亡的,认为李洪志会回来救她,所以都在等着韦华醒过来。一般人见了这件事一定会感觉很可怕和不可思议,但“法轮功”信徒却不以为然,可见“法轮功”真的没有人性,比魔鬼还可怕。
当时深圳的“法轮功”组织人员为了掩盖韦华死亡事件对“法轮功”造成的坏影响,指派廖艳去深圳市布吉镇的布吉医院,找到当时给韦华看病的医生了解情况,并且在医生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谈话内容录音。同时,指派刘景涛马上去韦华的老家,安抚她家人的情绪并处理她家中的善后事宜,收集她家人的相关资料信息,以此把韦华死亡篡改为其自己身体上的原因所致,洗脱与“法轮功”的关系。深圳的“法轮功”组织还特意找到几个当事人了解韦华死亡事件的情况,并且告诉大家要统一口径,要把韦华的死亡说成是她自己身体疾病造成的,和“法轮功”没有什么关系。为了掩盖事件真相,欺骗那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和“法轮功”信徒,李艳(深圳“法轮功”骨干人员)等人把这件事情做了一个虚假的文字说明,通过电脑网络发送至“法轮功”网站,以此维护“法轮功”的声誉。
“除魔”不成,却致功友凄惨死亡,一个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就这样家破人亡,参与“除魔”案的所有“法轮功”练习者后来都受到了正义的审判和法律的制裁。如今每当想起韦华死不瞑目的惨状,我的内心就会痛苦万分,永远不能原谅自己助纣为虐的行为。
“正念”不灵害己断腿
“深圳除魔”事件后,一直为我担惊受怕的父母熬白了头,他们强行把我留在了身边,看着我不让我再练功和传法,并经常苦口婆心劝我好好做人,莫要迷信“法轮功”。“执著”的我始终放不下修练的想法,听不进他们的劝告,后来坚决要求再次南下打工。看着父母流下充满伤心和绝望的泪水,我也没有停下远行的步伐。在此后的修练中,我渐渐淡化亲情,与父母失去了联系,很多同学和朋友得知我修练“法轮功”,也都远离了我,就连别人介绍的对象也因为我是练功者、没有共同语言或者担惊受怕而远离了我。但我却以去“执著心”为本,对所有的情感发展都不以为然。
2009年7月份,我再次从老家来深圳找工作,随后就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丽城科技园内的深圳市上东一郎实业有限公司上班。离开家乡没有父母的管束,我感觉越来越放松,上班之余我就经常上“法轮功”网站看资料。由于对“法轮功”所讲的“圆满”还充满希望,所以我坚持继续修练下去,随着和其他“法轮功”练习者的接触和交流,以及看到网上的一些体会文章,我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做一些“大法”的事情。一有空闲时间,我就会想办法拿一些“法轮功”“真相”资料派送给别人看,目的就是想使他人通过这些资料了解“法轮功”、支持“法轮功”。
在李洪志的蛊惑下,我受其精神控制,很精进地做“三件事”,天天练功、“发正念”,有时间还去讲所谓真相。正当我痴心妄想着到“天国世界”的时候,一次意外却让我断了一条腿,李洪志的“法身保护”“不出偏”原来通通都是假的。
2011年7月11日早上6点,我发完“正念”上厕所,出来下台阶时,由于没留意地板有积水,结果两脚打滑摔倒在地上,导致左腿肿痛得厉害,当时我认为没什么事,不肯去医院看病。舍友们见我腿肿得走不了路了,于是轮流背我到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治疗,路上我心想有着“法轮大法”和李洪志的法身保护是不会有事的,于是就告诉他们说:“这个没有什么大问题,过些时候就会好。”后来医院拍片,证实髌骨骨折了。
医生告诉我必须进行接骨手术,不然会很难愈合甚至有终身残疾的严重后果。听了医生的忠告,我不以为意,自认为这是师父对我的考验,所以不愿意做手术。医院的一名护工劝我:“一定要做手术,不要拿自己一生的幸福做儿戏。”陪伴我的老乡对我说:“你不是说你们习练“法轮功”的人有法轮和法身保护的吗?你们的大法师不是时时刻刻在看管着你们,保护你们的吗?怎么轻轻摔了一下就骨折了?”面对他们这样的劝说和质疑,我哑口无言,内心很纠结,连续几个夜晚难以入眠,总想着这一关是师父对自己的考验。
接连几天,我定时坐在病床上发所谓正念,期盼我的腿在师父的法身保护下快速好起来。可是我的腿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红肿,疼痛感越来越强烈。最终,在没有其他更好办法的情况下,我很不情愿地接受了左腿髌骨的接驳手术。成功的手术使我能够重新站起来,但硬邦邦的钢丝支架嵌在我的膝盖里,一直使我内心痛苦不堪。下肢不能正常行走,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可是这时候我还顽固地认为这是师父李洪志对我的考验,为了实现“圆满”,这点代价根本不算什么,思想上还是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牵着往前走,根本看不清问题的严重性。
“发正念”:李洪志鼓吹“法轮功”信徒在碰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可以通过“发正念”来求得师父的“法身保护”,达到“消业”治病、“铲除邪恶”等一切目的。部分信徒在疾病发作、发生事故等紧急关头不做正确处理,而是“发正念”,上演了一出出荒唐闹剧,错过了一次次及时治疗疾病和处理事故的时机。
不实“真相”危害社会
2012年是玛雅预言“世界末日”的一年,“法轮功”网站也大肆宣扬当时正处于“正法”的最后时期,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要放下对人世间的一切“执著”,坚定地走出来和众生讲清楚“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以消除他们对“法轮大法”的误解。在“法轮功”网站的“新经文”和其他“法轮功”练习者的文章诱惑下,我对“圆满”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担心自己没有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而丧失“圆满”的机会,毕竟自己也在“大法”中坚持了这么久,为“大法”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
为了能够实现“圆满”,我不惜铤而走险,不顾一切。从一开始有空就跑去别人家里帮助制作“法轮功”违法资料,渐渐发展到自己花钱购买大量做“真相”资料的制作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光盘、刻录机等等。购回那些设备后,我先是在自己的公司宿舍里做,后来因为来往的人多了起来,我担心不安全,就用一个假身份证在公司附近租了一个房间用来存放制作设备,认为这样可以避免别人发现。在休息时间里,我会把制作好的所谓真相资料,派送给不认识的陌生人;有时会把事先编好的“真相”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别人;有时会把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标语印在小额的人民币上,并拿这些标语币用于日常消费。那个时候,天天都想着通过各种传播方式,使他人能够了解“法轮功”被政府打压的“真相”,争取他们对“法轮功”的支持和同情,使他们得以被拯救,误以为这样做就能够积起足够的威德,从而提高自己的层次,达到最终“圆满”的目的。
在外租房期间,我在一家美发店理发时认识了店主曾发英,通过聊天知道她也是练“法轮功”的。后来一有空我就去她店里和她谈论一些练功的感受以及当前对“正法时期”的看法,慢慢地大家就熟悉了。2012年3月底,由于心里不踏实,我退掉了租住的房间,并把制作设备及“法轮功”资料存放到了曾发英的店里。
我的犯罪行为很快被公安机关掌握,2012年4月2日我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收缴了很多“法轮功”资料。我辩解自己没有罪,但司法机关用大量的事实证明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危害了社会,法院依法对我判处了4年有期徒刑。
“圆满”不了噩梦觉醒
如今,几年时间过去了,“法轮功”所宣扬的世界末日并没有来临。当年我是那么精进的弟子,但不仅没有实现“圆满”,也没有“弘法得福报”,更没有得到李洪志的“法身”保护消灾解难,反而摔伤了一条腿,给我身体和精神上都造成了严重的打击。
现在,内心慢慢平静下来,想想为“法轮功”的付出,我真是懊悔不已。这十几年来,在李洪志的蛊惑、诱骗下,我从一个国企的技术骨干、亲人眼中的孝顺孩子,逐步变成了多次扰乱社会秩序、伤害他人的罪人。“法轮功”害得我失去了亲情、爱情和友情,失去了自己的事业,失去了宝贵的青春,失去了成家立业的机会,甚至害得我差点落下重度终身残疾。在我屡犯错误、精神陷入低谷之际,社会大家庭并没有抛弃我。现在,我已经认清了“法轮功”就是附佛外道、假佛法,李洪志吹嘘的“圆满”“法身保护”“形神全灭”都是骗人的,世上根本不可能有人能够通过练功实现“圆满”。我已经认识到自己以前因为痴迷“法轮功”,在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下,丧失了正常人的思维和理智,失去了对是非、正邪的判断能力和辨别能力,使我长久以来变得极为自私和不正常。我以前给别人讲的“真相”竟然都是彻头彻尾的假相,是误导他人的骗局。
现在想想我当初痴迷“法轮功”和上当受骗的原因,可能跟性格和知识缺陷有关。我从小比较内向,不太喜欢和别人交流,不善于与人沟通,所以遇到什么事情总是放在心里一个人琢磨,不喜欢说出来和别人讨论分析。生活中总会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有时会想自己的生活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在生活当中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烦恼呢?很多东西自己想要却又总是得不到,特别是想要改变自己却又改不了,正是这些想法很容易被“法轮功”利用,因为“法轮功”很大一个特点就是用满足你的欲望达到欺骗你进入它的圈套的目的,一旦进入,你就会被它牵着鼻子走,心智就会被它所控制,自己很难走出来。另一方面,因为我对很多未知领域都不了解,特别是对宗教知识一点都不了解,所以在习练“法轮功”后,在其所谓真善忍特性的诱骗下,误以为“法轮功”是正教,被其利用而不知。
每当回想过去的所作所为,我都非常后悔,后悔自己当初的无知行为给他人造成了伤害和痛苦,真是害人害己。“法轮功”这个精神毒品,不仅对人的身体造成伤害,更是对人的精神世界造成严重的破坏,使人们丧失了对事物的辨别能力,更可怕的是有的极度痴迷者由于精神失控,做出了一些致使他们身边的亲朋好友在身体和精神上饱受摧残的极端事件。就像我自己及北京的傅怡彬,黑龙江的关淑云,深圳的蓝少伟、李新辉,开封的王进东、刘春梅、刘云芳等等,全都丧失了人的正常思维,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法轮”“法身保护”“积功累德”“上层次”“圆满功成”的层层精神控制和诱导下,做出了太多荒唐无知的事情。如果深陷“法轮功”的人员不能够从精神层面上正确认识“法轮功”的危害,就很难摆脱“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思想禁锢。
回顾习练“法轮功”的这些年,“法轮功”的精神毒品完全侵蚀了我的思想,使我不知不觉成了它的炮灰,愚痴地为其摇旗呐喊,屡错屡犯,造下了许多不可宽恕的罪过。如今幡然醒悟,才明白我浑浑噩噩度过的那15个春秋,在“法轮功”这条魔道上的所作所为就是害人、害己、害社会,真是可怜又可恨!
我以我的亲身经历警示人们,不要步我的后尘被邪教所毒害。特别是不要被那些披着“真善忍”漂亮外衣,打着教人向善、做好人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所蒙骗,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看清“法轮功”的真面目。我迫切希望那些目前还在痴迷“法轮功”的人们尽快清醒过来,不要再被“法轮功”及李洪志所蒙骗,不要因为自己的无知而连累、伤害他人。
(文章节选自《36名邪教亲历者实录》)
《36名邪教亲历者实录》内容简介
《36名邪教亲历者实录》是由广东省委政法委牵头,广东省社科联、省反邪教协会协调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等单位编写的首部以详实丰富案例为主的反邪教警示教育书籍。广东省委领导林少春同志为该书作序。此书是广东省35名反邪教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和心血,从近万个邪教人员受害案例中筛选了几百个有代表性、有说服力的案例,经过反复集体讨论,又从中挑选了100个案例进行深入走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精选并编写了36个案例,加上专家深入点评和近半年时间的编辑整理后最终形成。该书已列入广东省“七五”普法读物,由南方日版出版社出版,目前已发行5万册,免费发放省内各地各部门,供宣传学习之用。
《36名邪教亲历者实录》封面、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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